1993年,23岁年轻貌美的任雪,因杀人罪被执行枪决,行刑前,她突然张了张嘴,提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要求。
早在高中语文课本中的《氓》一文里,就曾有一句话道出了情感中男女的不同:“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。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。”这句话提醒我们,女生在面对感情时通常较为沉迷,而男人则更为理性,能够迅速从一段情感中抽离,转而投入下一段。1992年的一场枪决现场,就有一个因为情感而毁掉一生的女人,她曾因为美丽而得到了所有,却又因情感的迷失而失去了一切。 任雪,生于1971年的河南新安县一个偏远的农村。她并非家中的独生女,家里还有两个哥哥。在那个时代,农村的重男轻女思想非常根深蒂固,任雪的父母觉得女孩没有必要读书,因此,任雪从小就没接受过正规的教育。她的日子大多是在田地里和父母一起劳作,两个哥哥则上学。尽管如此,任雪并未因此感到不满,她觉得那时的生活就是如此,也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。 随着时光的流逝,任雪渐渐长成了一位美丽的大姑娘。她的外貌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,而与此同时,她的两个哥哥也逐渐长大,大哥到了结婚的年龄。可结婚的成本高,特别是在那个年代,娶个媳妇需要不少钱。作为父母,他们自然希望能为大儿子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。然而,在这个过程中,任雪的家人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却困难重重的要求:要5000元作为彩礼。 在当时,5000元对于农村家庭而言,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,几乎是天价。这个要求使得许多人因此选择放弃求亲,任雪的父母也因此感到非常失望,他们无法理解,为什么自己的女儿无法得到一个合适的婚姻机会,于是决定将任雪送到附近的煤矿工作,借此赚取一些家用。
一九九三年的初秋,晨雾还未散去,刑场上已经站满了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。二十三岁的任雪穿着统一发放的囚服,被法警押解着缓缓走向刑场。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,任雪突然开口,向法官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请求:"不要让子弹滑过我的脸颊。"这个请求让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。她没有像其他死囚那样要求见家人最后一面,也没有要求吃最后一顿饭,而是提出了这样一个与容貌有关的请求。 回溯到半年前,任雪还只是一个在找工作的普通姑娘。那时的她,正和许多同龄人一样,希望能在当地最大的矿产企业谋得一份稳定的工作。通过打听,她得知同学小丁的父亲戴德昌正是这家矿产的老板。 在与戴德昌发展出不正当关系后,任雪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似乎顺遂了许多。她不仅在矿产企业获得了一份体面的工作,她的哥哥也因此得到了一些优待。但这种表面的平静下,暗流涌动。不久后,任雪发现自己怀孕了。恰在此时,有关她和戴德昌的风言风语开始在厂里流传。 某一天,戴妻突然来到厂里,当着众人的面大闹了一场。但戴德昌并不打算就此放手。在一次酒局上,他安排任雪坐在客户身边陪酒。当任雪从酒醉中清醒过来时,发现身边躺着的是一个陌生的客户。这件事成了压垮任雪的最后一根稻草。在这段经历之后,任雪将怨恨转向了引荐她认识戴德昌的小丁。最终,她选择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报复——杀害了小丁。
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,共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求是有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罪行,即使在受害人反抗、逃跑等情况下致死,也依然构成该罪。在案件的处理中,任雪作为主犯,因其参与的杀人行为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,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。她和同伙的罪行不仅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权,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。 在许多人看来,“杀人偿命”似乎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,尤其是对于那些犯下重大杀人案件的罪犯。在一些古装影视剧中,常常能看到犯人被抓捕后立刻处决的场景,好像这就是对犯下罪行的惩罚。然而,现实中的法律体系并非如此简单。 对于是否立即判处死刑,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、手段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,而不是像影视剧中所呈现的那样,抓住犯人后立刻执行死刑。因为一旦死刑执行,犯人的生命便不再可挽回,而若出现冤假错案,后果将极其严重。尤其是对于那些复杂的案件,审查工作量非常庞大,有时需要长时间的审核才能得出结论。 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人性化关怀和救助同样重要,尤其是在执行刑罚时的对待方式。比如,某次集体枪决时,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犯,因为与丈夫有奸情而用绳子勒死丈夫,并分尸处理。行刑时,这名女犯在临终时曾骂了一句:“老娘不会沾到你,老娘下一辈子不想变人了!” 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犯人在临终前提出最后的愿望,比如见见家人,穿上干净的衣服,或者做些小的装扮,如女士化个妆,抹点口红。对于这些合理的请求,通常会被允许。这样的人性化安排,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尊重,也是对其在死前的一种关怀。 通过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,帮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避免他们在未来重蹈覆辙。司法的公正与人性化的结合,既是对罪犯的惩罚,也是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,并给予犯人一个重新审视自我、悔过自新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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